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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2日 09:40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升我省民族工作领域研究能力,推动四川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管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限项,我校本次限制项数为5项。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2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0月27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0月27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5年10月20日9:00到10月27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学校作为初级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5:00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到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本次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64236509 64236372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申请书


科技处

2025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