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 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 高校党建研究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党建研究在推动高校高 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发布了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设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三个类别。重点和一般课题参照《四川省高等 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中列明 的选题,或立足四川省高校党的建设实际自拟题目。重点课 题应聚焦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 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一般课题应针对当前高 校党的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自选课题应 针对当前制约高校党建工作的微观小切口问题,重点从对策 建议上进行研究。在选题方向上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时代性,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既符 合宏观政策导向,又能解决具体实际问题,最终形成具有理 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申报课题须为未获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原创 性研究,且与已发表成果不存在实质性重复。已立项的各级 课题子课题及已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均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配额与团队规范。我校限报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4项;每位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单个课题组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同一研究者(含负责人身份)累计参与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
(三)审核与材料提交。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 严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人资格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科研条件保障能力等。审核通过后,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2025年度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研究课题-XX学校/单位”。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善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课题立项和结项要求
(一)立项评审程序。由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 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 立项通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自选课题经费自理。
(二)研究周期要求。所有立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立项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结题成果标准。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完成人取得 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且须与研究项目内容高度相关。结题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出版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或在全国性公开 刊物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 研究报告1份;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需 提供书面证明)。
(四)成果署名规范。所有课题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须显著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 究会课题及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认定。
(五)过程管理要求。课题负责人须按计划推进研究, 结题材料需按通知要求提前提交,研究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 进行评审,未通过评审者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者予以撤项。
四、其他
联系人:高老师 610688 0816-2560995
附件1: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3: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4: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