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14:3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49号)要求,学校拟开展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参评成果范围

成果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学术通俗读物(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以第一次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报告(以采纳应用或批示时间为准,并出具证明材料)。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积极支持有组织的科研成果、青年学者的科研成果申报参评。

(二)不属于申报参评范围的情况

1.教材教辅、新闻报道、文艺作品、政策文件、法律法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案例)、年鉴及电子音像作品。

2.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

3.知识产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4.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合作成果。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励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励的成果。

6.接受境外基金会、学术团体等非政府组织资助,但未能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文件的成果。

7.作者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伦理道德、科研诚信的情况。

(三)参评成果其他相关要求

1.公开出版的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参评。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同一个课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系列论文,可以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多卷本著作,须待各卷出齐之后,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进行整体申报。

5.以外文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开出版的著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著作应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应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成果内容的保密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主体

1.符合评选范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不管是作为负责人还是参与人,每人限报1项。

3.合作成果限定申报人数,申报人数(包括负责人)不超过8人,并按贡献大小确定排序。

(二)关于申报方式

负责人下载《四川省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报。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纸质《申报评审表》上签字,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申报评审表》、成果、佐证材料、申报人排序协商证明等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校科学技术处。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负责人应认真研判成果是否属于申报参评范围。

2.参评成果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负责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近原则填写,申报推荐完成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成果、学术通俗读物等确实无法明确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导致评审专家不予评审推荐,后果由负责人自负。

3.多人合作的成果,负责人务必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在《申报评审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负责人与参与人相关规定。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著作封面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著作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

多人合作成果,排序明确在前但是放弃参与的须出具相关材料;多人合作成果以部分成员申报的,须出具申报人员及排序的课题组协商证明。

5.以集体成果形式申报,须慎重决定,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证书不署个人姓名,省评奖办也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三、材料要求

负责人按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内容包括:成果内容;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成果公开发表刊物的封面及目录页,或公开出版物的封面及版权页,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的证明,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证明;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结题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科技处集中受理纸质推荐材料,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科技处成果科(知行楼606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时间:2025年9月22日。

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5份,负责人、参与人签字,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5份(本次为复印件,各二级单位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后加盖骑缝公章)

3.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发表的成果,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5份。著作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4.佐证材料1份,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应用或批示证明、结项证书、协商证明、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提供应用或批示证明,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如无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四、成果应用

本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设有校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且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上报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的推荐依据。

附件:

附件1: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

附件2: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学科分类目录

                                                                      

                                                                                        绵阳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