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机构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建设和使用, 增强科研平台在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22〕41 号)规定,现请各科研机构提交2024年度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机构名单
以我校为依托单位成立的省、市厅、校级科研机构均需提交工作总结,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总结要求
学校各类科研机构所属固定成员本年度取得的所有科研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不含教材)、专利、著作权、获奖、成果转化等。上述成果必须以机构所属成员以第一作者并以“***科研平台/机构(依托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为第一单位。
三、材料报送
《绵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总结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最迟于5月20日之前交至科技处606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 mytckjc@126.com(以“机构名称+负责人”命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老师 18608167555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一览表
附件2:绵阳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总结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