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门、研究平台:
四川省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请认真阅读以下申报通知,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攻关任务:聚焦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进装备、生物制造、清洁能源、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平台(基地)能级提升。请校内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平台积极组织申报,同一平台(基地)限报1项。
(1)申报要求:①重点支持列入新序列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牵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②由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牵头单位组织申报。③同一平台(基地)限报1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2.支持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承担攻关任务:聚焦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和创新高地,围绕算力基础硬件、数据标注、行业垂直模型、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慧能源化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与智能汽车、智能酿造、智慧文旅、智能终端等领域,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由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所在市(州)组织区内人工智能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申报,每个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荐不超过3项。
(1)申报要求:由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所在市(州)组织区内人工智能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申报,每个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荐不超过3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200万元至500万元。
3.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进装备、生物制造、清洁能源、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申报要求。①由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单位,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②牵头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③同一企业限报1项,近3年已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100万元。
4.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前瞻布局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前沿技术方向(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量子科技、元宇宙、生命科学、可控核聚变、集成电路、地球科学、太赫兹、脑科学、深空深地、未来交通),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①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②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申报。其中,“双一流”高校申报不超过20项,其余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不超过5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30万元。
5.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市(州)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所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1)申报要求:综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科创中心建设有关部署、省政府2023年科技创新工作事项督查激励等因素,由相关市(州)组织申报,同一单位限报1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②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引导资金项目限1项,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要求:①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②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9月1日起;③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④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⑤项目申报单位应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⑥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三、申报流程
1.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 实名注册、登录;
2.申报书填写: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5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上传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需上传近3年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等附件。
四、申报时限及校内评审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5日24时,逾期科技处不予受理、推荐上报。
2.校内评审安排:①时间安排:各学科(二级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划并安排时间,对本院系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工作。②初评内容:初评应全面覆盖研究题目、研究方向、意识形态审查、形式审查等多个方面,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与合规性。③在2024年9月6日9时前由学科(二级学院)统一向科技处项目科提交由项目申报人从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申报书1份、加盖学科(二级学院)公章的初评汇总表(需注明推荐排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学科(二级学院)、研究平台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请各项目申报人积极准备,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错过申报时机。账号注册审核、申报工作服务等请联系张老师15984676298,0816-2560995
其他详细申报信息,请访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了解